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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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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保證金/期權金要求
    • 1.1 股票期權的交收日是(T+1),客戶在買賣股票期權後,必須在下一交易日(T+1)下午3:30前將期權金或保證金存入客戶之股票期權戶口內,否則本公司有權毋需事先通知而執行強制性平倉,以達至所需保證金水平。
    • 1.2 當客戶進行備兌認購期權交易時(即沽出認購期權同時持有相關等值的股票),必須於下單沽出認購期權前,通知本公司將相關股票由股票帳戶轉移至股票期權帳戶內作為對沖之用,而毋需繳付保證金。另外,客戶如期權被行使時該批股票將用於股票交收。
    • 1.3 追收即日保證金 當客戶的資產淨值低於基本保證金,本公司會追收即日保證金,客戶需於當日下午3:30前存入足夠保證金,或於收市前通過平倉以履行保證金要求。若客戶當日資產淨值低於基本保證金的50%水平,本公司有權執行強制性平倉,以達至所需保證金水平,客戶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損失。

  • 2 行使期權及被行使期權
    • 2.1 主動行使期權
      如客戶主動行使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必須於當日下午4:30前以電郵通知本公司並完成申請,同時必須於行使前存入足夠金額相關股票作交收之用,否則行使指示可能被取消。
    • 2.2 被行使期權
      客戶持有短倉認沽期權被行使,需於下一交易日(T+1)存入足夠金額至股票帳戶作交收之用。
      客戶持有短倉認購期權前,必須先持有相關股票方可開倉,以便履行股票交收責任。
    • 2.3 自動行使期權
      合約於到期日完結時價內達1.5%或以上,未平倉 或 未放棄的長倉期權將會自動行使,此價內百分比準則以交易所不時全權釐定及公佈為準。

 

客戶如有任何查詢及疑問,可隨時致電本公司。
本公司熱線電話: 2235-7789(香港)/3001-200-311(國內)

 

  • 股票期權交易及行使費用
    股票期權買賣服務收費
    服務事項 收費 備註
    股票期權買賣佣金 0.25% 最低$80.00
    交易費用 每張合約$3.00(第一級)
    每張合約$1.00(第二級)
    每張合約$0.50(第三級)
    香港交易所收取
    行使期權費用 每張合約$2.00  
    更改期權行使指令 每張合約$3.00  
    其他期權行使指令 每張合約$5.00  
    行使或被行使交易費用 按交易金額*0.25% 最低$80.00
    印花稅 按成交金額計,每$1,000.00收$1.00 不足$1,000.00作$1.00計
    聯交所交易費
    證監會交易徵費
    成交金額計*0.005%
    成交金額計*0.0027%
    買賣雙方均須繳付
    結算費 成交金額計*0.003% 最低$2.00
    備兌存貨指令 按上日收市總值之0.005% 最低$20.00
    最高$200.00
    最低按金要求 $20,000.00  
    *其他收費與證券服務收費表相同
  • 可供買賣的股票期權名單
    有關可供買賣的股票期權名單,請參閱由港交所不定時更新的資料。
    可買賣股票期權名單
     
  • 股票期權按金估算參考表
    港交所規定之股票期權按金要求
    股票期權最低按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