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公司简介 >
下载开户申请表
证券
提存股票交收指示
客户转换证券托管商时需要填写的表格, 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852 2907 6659
股票 (现货) 提单
客户提取实物股票时,需要填写的表格, 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电子认购申请表格
新股电子认购申请表格, 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短讯覆盘服务申请表格
申请短讯覆盘服务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客户资料收集声明及客户款项常设授权 (个人/联名账户适用)
第一部分:有关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为了向客户提供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或买卖的证券相关的服务及遵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的规定,客户需确认同意有关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及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的相关内容。第二部分:客户款项常设授权,为了确保客户资金、证券、期货及/或期权交易正常交收,客户需确认同意客户款项常设授权的相关内容。 若本公司未能收到客户的同意授权,可能意味着本公司不能够再(视情况而定) 执行客户的交易指示或向客户提供证券相关服务,惟出售、转出或提取现有的证券(如有)除外。此外,客户必须先提交书面授权才可(i)将有关账户的款项转至客户于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信达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的其他账户;(ii)将客户的款项兑换成任何其他货币;及(iii)将任何被拒绝受理的第三者存款退回至资金所属的来源。本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当中可能产生的手续费及/或利息支出。 请填妥此表格第三部分,并将此表格(原件)邮寄至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客户同意分配持仓(供期权及期货账户使用)
为容许对客户的期权及/或期货持仓进行持仓按金对销,客户须同意将其合资格的持仓分配至衍生产品结算及交收系统(「衍生产品结算及交收系统」)内的客户按金对销账户(「客户按金对销账户」)。这将使信达国际能够套用适用的结算所规则进行对销持仓按金的安排。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期货
客户款项常设授权 (个人/联名/公司账户适用)
为了确保客户资金、证券、期货及/或期权交易正常交收,客户需确认同意客户款项常设授权的相关内容。若本公司未能收到客户的同意授权,届时,客户必须先提交书面授权才可(i)将有关账户的款项转至客户于本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信达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的其他账户;(ii)将客户的款项兑换成任何其他货币;及(iii)将任何被拒绝受理的第三者存款退回至资金所属的来源。本公司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当中可能产生的手续费及/或利息支出。请将此表格(原件)邮寄至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客户同意分配持仓(供期权及期货账户使用)
为容许对客户的期权及/或期货持仓进行持仓按金对销,客户须同意将其合资格的持仓分配至衍生产品结算及交收系统(「衍生产品结算及交收系统」)内的客户按金对销账户(「客户按金对销账户」)。这将使信达国际能够套用适用的结算所规则进行对销持仓按金的安排。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
一般
提款指示单
客户从账户中提取资金需要填写的表格, 请将此表(原件)送至(或邮寄)香港信达国际/副本扫描到客服邮箱cs@cinda.com.hk 或传真到+852 2907-6390/+852 2907-6659